有啲事似乎應該搞清楚

呢鑊關楚耀、衛詩藏毒斷正,肯定轟動全港,不過仲有好多問題,似乎係絕對要搞個清楚明白至得:

1. 點解關楚耀可以叻到可以由香港帶大麻去日本食嘅?我想問海關緝毒呢方面係咪食咗屎,定係要call call ICAC咁?

2. 如果關楚耀同衛詩可以去日本隊草咁大膽,咁娛樂圈濫藥情況嚴重應該唔似係傳聞,咁陳冠希同女星影果堆相,唔知係唔係神智清醒果陣同意拍攝?

3. 究竟政府請班藝人宣傳禁毒果陣,知唔知佢地平日做乜?

真係呢排花生缺貨,多多都唔夠。

18 則迴響

Filed under 香港政治

18 responses to “有啲事似乎應該搞清楚

  1. Oliver

    To: Martin Oei
    但今次竟然會提香港人既國籍, 真係好少可!!

    當場逮捕了在香港等地發展的加拿大籍男歌手關楚耀(25歲)及英國籍女歌手衛詩(26歲)。

  2. Jacky

    恕我唱反調, 當外國研究緊大麻合法化的時候

    我地就係度炒呢d新聞

    唔通大家靠呢d新聞做精神大麻?

    rachel 篇專欄同馮振超既speech真係「立此存照」

  3. Dick Ma

    聽講有人在日本"高買"順便被警方搜出大麻….

  4. martinoei 黃世澤

    To Jacky:

    在荷蘭,小弟其中一個「祖國」,大麻合法咗好耐添,加州都研究緊大麻合法化增加稅收添。但你的邏輯明顯忽略我所注重三個問題:

    1. 點解關楚耀可以帶大麻出境香港,明明係違禁品,海關係唔係有問題。

    2. 政府要禁毒,但政府的禁毒騷點解係由關生同衛小姐去做,依家點收科?

    3. 如果陳冠希淫照係女方在受藥物影響下同意拍攝,那就有可能有刑事案件要跟,成件事可以好大鑊。

  5. Sam

    海關多數只檢查入境人士。

  6. 是否入境檢查嚴緊過出境?以本人一年一至兩次出入機場經驗,可能是.不過香港及日本海關都搜不到,兩個地方的海關都有問題.尤其以日本海關為甚.

    請經常使用機場的朋友指點.

  7. Jacky 並不在意回應你的問題,只是提出另外一個想法而已。我跟 Jacky 的想法很相似,大麻並不是問題的本質,更何況是海關?

    就讓我回應一下你的問題吧。

    1.) 有沒有帶貨出境仍成疑,姑且當有,試問海關憑何 100% 檢出違禁品?

    現在能做到的,只是抽樣檢查和過 scanner 。只會對某些重點調查對象額外留意。如果在沒証據底下,加強監察藝人,那豈不是歧視藝人?

    2) 這點最弔詭。藝人之所以吸引視線,並不是因為他們的形象較為「健康」。政府及至民間公關機構,無能營造真正健康的形象大使,這種問題只會讓諸如明光社之類的偽道德 press group 發圍。

    3) 你暗示的大鑊不知是啥?

    A – 大麻明顯害處一證,不可不禁

    B – 有組織操縱發放迷幻品,以圖取得失範把柄,要脅控制受害者

  8. Longhair

    其實關楚耀講自己帶,真係對日本海關同香港海關打左巴,仲要係好大巴果隻。

  9. 出境時所有人,包括機組人員及在機場工作的人仕的Hand Carry 都要過Scanner.其實我只知道這些Scanner查可以查違禁品如槍,刀,打火機,還可以有什麼?有興趣想知道.而寄倉行李也要過Scanner 及緝私犬.入境時也會Check.若果寄倉,Check到機會應該很大.當然,是否有方法避過,或者有,我不清楚.

  10. 回原文:
    1. 目前還是關先生單方面聲明,未排除如果在當地購買可能爆出更大黑幕,所以不能爆的可能性

    3. 找年輕歌手宣傳禁毒策略宣告完蛋,檢討去吧;不過如李學斌兄所言,死光社可能又出籠亂吹一番,由佢地接手的話仲大鑊,不可不防。

  11. 果兩條友喺日本(涉嫌撻嘢),日本刑事竟然順手搵到佢地身藏大麻,是香煙內藏有。

    即大麻煙。

    咁如果呢個係前因後果,我反而認為《藝人の行為德育》應該要關注下喎,身為具名氣 の藝能人,去到外國撻嘢???

    咁就真係教壞細路喇。身在外國大晒??

  12. 飛蚊導彈

    香港機場檢查出境旅客的是機場保安,不是海關,在訓練,裝備和權限上和海關都有很大的差距

    最簡單的情況就是某人把毒品隨身攜帶
    金屬探測器並不能探測毒品,而機場保安不同海關,並沒有搜身的權力,只能在有懷疑時尋求執法人員協助
    海關搜毒犬通常也不會在出境檢查區巡邏

    結果金屬探測器沒有響警報,X光機也照不出甚麼來,當然可以順利過關

  13. 我詣諗佢兩個喺日本買大麻都唔出奇,去到至買,機場出入境咪 check 囉 ~~

    有錢問問下就有路數買啦…….唉,偽人。

  14. 食大麻本身不算很嚴重的事(當然肯定是壞事),更令我好奇的是,譚校長那句「義不容情」式的反應。

    他只不過是關生「契爺」罷了,既不是人家老闆,演藝人協會(俱樂部而已)又沒有向藝人「釘牌」的權力,他可以如何「絕不姑息」和「嚴肅處理」﹖

    是否六親不認,自己契仔都踩兩腳,就是正義﹖

    別人(包括在下)指責食大麻的人沒問題,但「契爺」做同樣的事,即是說兩人純粹只是利益關係,沒有任何感情。(所以我被你連累了,自然不會放過你)

    一向不喜歡謝霆鋒,不過他在床照事件後的反應,我認為算是最好。

  15. Perennial_Loser

    方老師:

    娛圈小道傳聞 – 譚校長名為契爺,實則親父…喎…
    :p

  16. Calvin

    from Face Magazine
    據 日 本 傳 媒 報 道 , 持 有 加 拿 大 護 照 的 關 楚 耀 ( 25 歲 ) 和 持 英 國 ( 海 外 ) 公 民 護 照 ( BNO ) 的 衛 詩 ( 26 歲 ) , 上 月 24 日 被 捕 後 , 至 今 仍 於 東 京 拘 留 待 日 本 警 方 檢 控 。 對 於 涉 嫌 藏 有 微 量 大 麻 的 供 詞 有 多 個 版 本 , 其 一 是 關 楚 耀 供 稱 有 人 將 放 有 大 麻 的 煙 包 從 香 港 帶 入 日 本 境 內 。 衛 詩 則 辯 稱 並 不 知 情 。 不 過 , 據 英 國 駐 香 港 領 事 館 發 言 人 對 本 刊 承 認 : 「 24 日 , 有 一 名 持 有 英 國 ( 海 外 ) 公 民 護 照 ( BNO ) 的 女 士 在 日 本 因 涉 藏 毒 被 捕 , 其 他 細 則 , 仍 在 瞭 解 中 , 不 便 透 露 。 」

  17. N

    方潤所言豈不是幫親不幫理?

  18. 回上面﹕「指責食大麻的人沒問題」那句,漏了「公開」兩個字。

    無論親生父母或誼父母,子女做錯事當然要教,但是否公開聲討,就是另一回事。

    這跟「幫理不幫親」沒關係,因為我早已說明,譚生之於關生,除了契父子之外並無其他關係。沒有其他權力,就沒有其他責任。
    親人犯了罪,你不去妨礙調查就可以。你的責任充其量是教導他和安慰他,實在不需要公開劃清界線、踩多兩腳吧﹖這跟文革有何分別﹖

    如果譚生只係話「等我見到佢一定省鑊金」,我不會寫那段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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