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膠人,妖言惑眾程度係一定要打到佢地收聲至得,脫苦海同Victor Cheng已經不止一次上追擊名單,還有一件在韓農事件中,小弟認為這個人根本無家教的人物,Tungpo。
作為一人掟十元響律政司運動的始創者之一,小弟認為有必要當眾鬧爆呢挺膠人:
1. 朱凱迪和何來的司法覆核,絕對以公眾利益行事,因為皇后碼頭事件中,認為政府決定極有問題的人,不只朱凱迪和何來,很多在港有納稅的納稅人也一樣,而法律援助署署長的決定亦充分反映這一點。
2. 如果照tungpo的邏輯,小弟現在呼籲對tungpo所任職的政府部門進行人肉搜索,甚至根據Civil Service Regulations對公務員公開言論的限制,向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投訴tungpo,又唔知得唔得咁?照佢用合法手段可以玩殘任何人的原則,小弟咁樣做一啲問題都無。
小弟對這條友可謂極為憎惡,當一個人明知政府玩新加坡式手段都置諸不理,自以為好醒果陣,我對呢挺膠人的回應是:我用任何合法手段要你收聲,都不應怨我,是嗎?
如果他不收回他的言論,我會照他的邏輯,令他的blog關門大吉為止。
根據tungpo的邏輯,小弟亦充分運用在版權法上,小弟作為版權擁有人的權利,tungpo未經本人書面批准,不得引用本人文章任何段落,或作出任何連結,他亦不會獲准在這裡留任何comment,他應該承受他自己的膠邏輯所造成的一切後果。
後話:我已經係第三次追斬通寶,請看以下回帶:
如果tungpo確為高級公務員,只要他真身一篤爆,他應該知道《公務員事務規例》(即係CSR)520至522條的規定,小弟絕對有權以他言論違反政治中立,向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投訴到底。請各位能提供tungpo的資料,令tungpo作出符合CSR規範的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