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社論咁鍾意玩膠,我呢位恆基樓頂樓嘅前小業主,就不妨玩埋一份。
小弟以前住果度,係恆基發展嘅樓,恆基嘅樓有樣嘢好過癮,就係頂樓全部唔入政府圖則,發展商靜雞雞起多層賣,我以前住果頭仲要連天台嘅添。如果照《明報》嘅邏輯,我想問,係四叔唔啱,定係我呢個做咗天台屋業主都唔知嘅傻佬唔啱咁?除咗恆基,華懋嘅樓,都有呢個問題,如果你住係華懋或者恆基嘅樓,你不妨查下入政府張圖則,同你依家實際住嘅有乜分別。
照林忌講,《明報》不如呼籲政府立條例,當份起埋啲無入則單位嘅發展商,要用依家個市價買咗個單位,然後依照原來圖則拆咗果啲單位佢,你睇政府聽唔聽你講。如果政府肯立條咁嘅例,我相信無喇喇做咗「天台屋」業主都唔知嘅傻佬,會好樂意交番個單位出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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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知有冇人最近去過澳門主教山逛逛呢?如果從鳥瞰觀景位置(洗手間側)下望的話,身為旅客的你一定爆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