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日 0206HKT開始
開頭:
a. 並無聲明個人意見節目,有關個人意見節目的「持平」要求豁免不適用(《節目標準》第36條只代表個人意見豁免不適用)
b. 講明民建聯特約,己經構成推銷民建聯的服務(《廣告標準》第5條(a)適用)
c. 並無根據《節目標準》第27(b)作出利益衝突披露
內容利益衝突:
a. 邀請劉江華做嘉賓(民建聯新界東立法會議員,構成偏幫,並無作出《節目標準》第27(b)條申報及第36條豁免)
b. 有推銷葛珮帆議員之嫌(違反《廣告標準》第28條,有關部分在0243HKT – 0245HKT)
c. 葛珮帆表示她遲點要搞表現,有作未經授權政治宣傳(違反《廣告標準》第28條,未有根據《節目標準》27(b)及36條作申報及豁免,有關部分在0258-0259HKT)
d. 邀請陳克勤做嘉賓(民建聯新界東立法會議員,構成偏幫,並無作出《節目標準》第27(b)條申報及第36條豁免,有關部分在0307HKT – 0310HKT)
e. 公眾大讚葛珮帆做到嘢明顯屬政治宣傳(違反《廣告標準》第28條,有關部分在0317-0318HKT)
不當編輯:
a. 涉及劉皇發部分,有違反《節目標準》第36條以下條文之嫌:
「節目如會影響個別人士、公司或其他機構的聲譽,持牌人應特 別小心處理;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確保本身已盡量公正和準確地報 道所有重要事實。」(播出時間約在0215HKT – 0218HKT)
b. 有關加租指控,未有邀請相關人士回應,違反《節目標準》第35條(播出時間約在0236HKT – 0240HKT)
c. 未有披露訪問時間,應予披露,輕微違反《節目標準》第33條(播出時間約在0240HKT)
d. 要求開新公園的訴求,應請政府派員回應,違反《節目標準》第35條,因未有作個人意見節目披露,亦有可能違反中立持平部分(《節目標準》第34-35條,播出時間約在0240-0242HKT)
e. 有關尖沙咀彈結他被趕指控,未有適當要求政府派員回應,違反《節目標準》第35條。(播出時間約0251HKT-0252HKT)
f. 不適當出現call waiting訊號(播出時間0255HKT)
g. 對單車友的指控,未有讓公眾或被指控人士作出回應(違反《節目標準》第35條,主持由商台派出,不應有任何豁免,播出時間0259HKT)
h. 對城門河的臭味問題,應找政府作出回應,違反《節目標準》第35條,因未有作個人意見節目披露,亦有可能違反中立持平部分(《節目標準》第34-35條,播出時間約在0311-0312HKT)
博主在0330HKT停止監聽,因為過於富厭惡性,以及己經有充分而足夠證據向廣管局作出投訴。有關證據,亦足以要求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召開聆訊。
Short URL: http://wp.me/p7cGY-23K
夜媽媽, 民x聯D議員唔駛訓咩?
班仆街應住林杉午夜尋仇,依班殺人兇手。
一毛黨寫手:
我懷疑呢個根本唔係直播節目,班DJ轉地點轉得太快,如果係直播出街,成team人都趕到趴街
已發電郵給廣管局投訴!
點可能直播?
一陣問著條友成日叫佢地組團去北極睇企鵝點算?
佢地一定要約好晒對晒稿先做得到。
個節目target係青年,但係大家諗下民建聯係青年人既名聲係點都知冇可能直播啦。
唔搵人做媒點得?
唔講政治立場,淨係啲節目內容都令人LOL兼要撼頭埋電腦枱。XDDD
引用通告: Tweets that mention 十八仝人愛落區犯規情況(實時更新) « MO's notebook 3 to 4 -- Topsy.com
一齊打左
民建聯食屎啦
“點可能直播?"
better intellegence needed.
【民建聯 最無恥!】香港人網狙擊商台《十八仝人》
http://www.hkreporter.com/talks/thread-911991-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