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朝早邱騰華條膠人,喺全香港圍剿佢同曾蔭權,喺慳電膽券事件上搞貪腐果陣,仲好意思要明年諮詢鎢絲燈膽禁售政策,原來曾家親家貪唔到,就要來個霸王硬上弓,條友真係好嘢。
小弟這位歐洲人,係時候解釋一吓人地歐盟係點做
歐洲委員會:European lamps become more energy efficient
1. 首先,人地唔係一刀切禁晒鎢絲燈,因為有啲人真係唔用得慳電膽,歐盟有兩個做法
– 2009年9月1日未賣晒嘅存貨可以繼續賣,等真係用唔到慳電膽嘅人可以繼續買到要嘅燈膽,而且係先禁賣100W,餘下60W, 40W係按步就班咁禁。
– 一啲用新技術嘅鎢絲膽,例如能源標籤做到Class C或Class B的膽,係可以照賣,只不過要賣Clear膽,係Non Clear至只係俾LED同慳電膽賣(或者遲吓有鎢絲膽做到Class A能源效率,都得,歐盟出嘅膽盒上寫得好清楚個能源效益級數)。
2. 唔係乜嘢狗屎垃圾膽都可以賣,歐洲委員會規定,任何喺歐盟賣嘅慳電膽,要喺壽命、起動時間、光度等合符一定要求,所謂quality lamp,至可以賣出街,否則收檔。
根據今年消委會測試廿隻慳電膽,大部分慳電膽嘅實際輸出功率,少過標註嘅功率,其中有牌子可以聲稱11W,但輸出功率係4.4W都夠膽死,呃稱到爆,就算功率同一等級嘅燈膽,以20W級別為例,由GE嘅1600流明,到飛利浦嘅1000流明都有,大佬,市面上慳電膽良莠不齊到咁嘅程度,請問慳電膽券加上禁售鎢絲膽,除咗要官商勾結利益輸送,對市民仲有乜好處咁?
喺香港呢個城市,任何聽落好好聽嘅公共政策,都隨時變官商勾結溫床,好得人驚。
在下是Londoner,也見證了歐盟環保政策的發展.
如果可以分 Watt,分 Class,一步一步做當然好.很可惜香港政府未必有足夠人力物力.香港在環保上比歐盟己慢了幾步,慢慢做恐怕逹唔到2050年的國際目標.其實在香港這個高效率的小城市用"趕"法做事乜未必係壞事.但在事前準備方面是有需要改進.
改用慳電膽是全球性趨勢,慳電膽商獲利只是遲早的問題.在下並不認為有官商勾結之嫌.是傳媒造新聞吧.
美國2007年亦通過咗接近嘅法例(Energy Independence and Security Act)﹐法案重點係提高照明效率(luminous efficacy﹐即每瓦電力能提供多少照明)﹐看來同歐盟燈膽用能源效益分類嘅概念差唔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