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七招限制內地孕婦 (16:38)
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表示,盡力優先照顧本地孕婦及嬰兒,杜絕非法中介人謀利和濫收非本地孕婦活動。
周一嶽下午和公私營醫院代表今日就產科服務舉行會議後對記者表示,雙方同意要盡力優先照顧本地孕婦和嬰兒;維持高質素專業水平,保障孕婦和嬰兒;使婦產科和兒科可持續發展;以及有效杜絕非法的中介人活動。
他表示,為了達到以上目的,將要推出七項措施:
第一,非本地孕婦要先適當檢查後才能到港分娩。
第二,給內地孕婦預約入院證明書日後由衛生署統一發放。
第三,邀請婦產科專家制訂指引,讓公營和私營醫院有統一檢查方式。
第四,要求婦產科服務檢討人手和服務量,以決定是否要調整。
第五,致力打擊非法的中介人活動,包括醫生收受非法利益,濫收病人等。
第六,基於以上共識,要成立工作小組,下月底前制訂配套方案。
第七:工作小組每年首季決定下一年的非本地孕婦接收數」
七招裡面,有一招真係work,就係衛生署長統一發放預約入院證明書,呢個做法,同小弟喺時事全方位講入境處長副署做法係異曲同工之妙,只不過為咗捍衛醫療界自主,副署果條友叫衛生署長。只要衛生署長唔發呢類證明書,就乜都無得玩。
喺香港就係咁荒謬,要人地教你點樣用行政手段,繼小弟喺立法會教邱騰華立停車熄匙法後,又一鋪教立法教到真係政府做嘢,呢啲政府除咗濫用警力,仲有乜識做?





Sorry for my laymanness. What’s the significance for 給內地孕婦預約入院證明書日後由衛生署統一發放? Could you please explain for us?
無衛生署長預約入院證明書,唔准入境香港生
如果有孕婦衝關, 基於人道理由, 香港可以唔俾佢地入院嗎?
人地點都要到香港生,點左都左唔住。
仲有,佢果D法例係唔係要過立法會通過架?靠班契弟去通過真係(下删一千字)。
核爆已過,宜家是核洩漏(學Martin話齋)。
南洋問題
某個國際燒廢者組織係HK 搞個Congress, 有個馬來既mem 話點都唔會用共慘黨既$ 去accomodation, 堅持要住tst 某religion 既hostel
馬共係咪神憎鬼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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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衝關問題唔難解決,叫係中聯辦多餘警力去守關,一見有人衝關就攔住d女人,再馬上趕佢地番大陸。當然要大陸合作,安排一個接生醫生加護士駐守各大關卡。
大陸成日話乜野政策都係對香港好,叫醫生守下關卡應該無問題!
孕婦衝關,咪以人道理由幫佢地生囉!但生完唔俾個B永久居民身份咪得囉!記住係「人道理由」喔!
蘋果日報寫是:
“2.衞生署統一設計產子證明書的模式及向私院派發,以便追查有問題個案”
並非由”衛生署長統一發放預約入院證明書“ ………………. 咁邊個至係真?
如是前者的話係係無用啦.
歸根究砥,係共產強國基本法粗疏混帳,又死不認錯,亂來枉法釋法,正正經經修法補救免問。
「莊豐源案例」本應係修正居港權法例的契機,但黨國永遠只講不知所謂面子政治,法律只係統治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