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線 警 員 將 加 強 留 意 司 機 是 否 曾 吸 毒
2010-01-27 HKT 10:11
警 方 在 立 法 會 一 個 委 員 會 匯 報 去 年 本 港 治 安 情 況 。
有 議 員 關 注 近 期 多 宗 司 機 懷 疑 吸 毒 後 駕 駛 的 案 件 。
鄧 竟 成 表 示 現 行 法 例 , 警 方 不 能 抽 驗 懷 疑 曾 經 吸 毒 的 司 機 , 但 會 在 路 障 抽 驗 醉 駕 人 士 時 , 加 強 留 意 司 機 有 否 吸 毒 徵 狀 , 例 如 咀 角 留 有 粉 末 等 。
根 據 警 方 統 計 , 去 年 和 前 年 分 別 檢 控 3 宗 有 關 案 件 。 」
小弟完全都估到,現有法例係無授權警方抽查懷疑吸毒或藥後駕駛人士。
論危險,索完K後駕駛,或者食咗講明影響判斷力嘅藥物走去揸車,同酒後駕駛一樣危險,藥後駕駛可能比較難查,但K後駕駛係絕對有得查,政府講到校本驗毒咁神通廣大,係咪應該將搞校本驗毒嘅資源,改為用喺在路上驗果啲索完K走去揸車嘅敗家仔同黐線司機,因為受毒品影響亂咁揸車,真係唔知會有乜結果。
呢個政府成日做嘢唔分輕重,今日又係好多膠嘢寫,我懷疑只係寫膠嘢,己經足以佔據呢度同埋我報章專欄所有空間,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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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藥後駕駛的確危險,我有個老友開電車的.因為感冒,但又唔請得假,食咗藥係開工其間瞓著,撞車.
結果俾人告危險駕駛.
哩個CASE其實我幾同情我老友,除咗因為佢係我老友仲有因為佢係被逼葯後駕駛.
我反對隨機驗毒,畢竟驗毒比驗呼氣更冒犯人。
但如果警方有合理懷疑的話(按警方指引),應該有權要求司機提供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