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chel講得沒錯,曾錦貴果筆利益輸送,相對起電燈公司乘機抽水,借現金券為名大肆加價,究竟有無利益輸送喺背後,呢筆係成億港幣以上,長期而穩定嘅利益,成件事非同小可。而依家慳電膽券,真係同新年果啲唔知有無江湖背景嘅茂利,拎盆桔或者係咁派寫住財神兩個字利是,然後敲詐勒索果啲情況根本無分別。
而小弟過往係研究利潤管制計劃,大家睇番成份計劃原文
與港燈簽訂的利潤管制協議
與中電簽訂的利潤管制協議
小弟想問,邊一條賦予政府權力,可以批准因派慳電膽券而乘機加價,成件事有無法源架?所以Rachel話,呢個措施同新年有茂利係咁夾粗擺盆桔問人拎利是嘅行為無分別,如果有人要申請司法覆核,阻止政府硬膠,小弟係舉腳贊成。成個政策嘅合理性根本係無,除咗係一個借環保之名,嚟到幫個別人搶錢嘅政策,我諗唔到其他解釋。





完全同意!一次過換慳電膽是有限錢,個個月加電費條數才和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