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那個post都提到,鄭家富原本加強醉駕停牌時期的修訂被否決,可以留意的,贊成總票數比反對多,仍然被否決,何解?
因為《基本法》有縱容官商勾結的分組投票制,政府法案不用分組點票,可以簡單多數通過,但議員的動議和修訂,就必要功能組別和直選都過半數都可以過。很多民生的修訂,就被那些自私自利的X建聯和鼓油黨成員否決掉。
因此,為了阻止膠法殺人,2012年就算無普選,都必須要廢掉分組點票,以及對議員提出私人法案的限制,否則講乜政改中途站都係呃鬼食豆腐。
再有類似事件,我會建議苦主抬條屍去中聯辦門口,亦即中國冤民最常見的伸冤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