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3, 2008...6:19 am

想搞香港版防火長城?收皮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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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自二○○○年訂立至今一直未曾檢討,監管的範圍就只限於印刷品、雜誌刊物,及電影電視光碟內容。港府早前已曾表明,有需要就擴大監管範圍至網上色情內容及相片進行探討。經過連月草擬程序,今日港府將會正式公布首輪諮詢文件內容,並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蘇錦樑負責主理。

據悉,當局將在文件中提出訂立「不良網頁名單」,凡曾被淫審處評定為淫褻及不雅的網站,都會列入「名單」之內,並建議「設立網頁過瀘機制」,為家長及學校提供一個網站過濾服務,所有「名單」之內的網頁都會被過攄淨盡,避免十八歲以下人士直接取得有淫褻及不雅成分的網上內容及相片。

候任立法會議員資訊及科技界的譚偉豪指出,「網上難以核實身分,要過瀘機制有效,必需要得到互聯網供應商的配合,提供到哪些是十八歲以下的用戶或家庭」,才可以落實措施。

蘇錦樑呢條X建聯黨員,話咁快就要在香港引進防火長城,淫審處本來己經被指權力過大,依家權力仲要大到搞過濾名單,係咪想搞香港版防火長城。照香港有大衛像都係淫褻嘅硬膠前科,隨時成個高登都會列入過濾名單,咁樣仲成世界?仲惡過廿三條。

譚偉豪呢條茂利,直頭係失職,我可以好白咁講,資訊科技業界,絕大部分都唔會贊同呢啲硬膠機制,你條友唔第一時間反對,暗地支持己經失職,呢啲失職議員係唔係應該辭職以謝天下,我無叫你切腹己經好鬼客氣。

我亦都有言在先,蘇錦樑、譚偉豪同埋蔡志森(呢條福佳一定支持政府,打定佢都得),己經被列為福佳三寶,日後本博對他們任何膠論,都會追佢地九條街,直到成個過濾政策玩完為止。

後話:在《中大學生報》被指淫褻爭議期間,我己經在《蘋果日報》篤爆,蘇錦樑所返的港福堂,同明光社有密切關係,我極有理由相信,條友意圖將明光社理念引入公共政策,而譚偉豪都同港福堂關係密切,根本成棚原教旨主義進犯,所以呢鋪大家非打到底不可。

延伸閱讀:
黃世澤:黃仁龍與中大學生報有關(這暫時連往蘋果日報網址)

7 Comments

  • “公道” 少少講返句, 以IT膠人的道德標準, 完全唔難睇出佢點會唔支持港版GFW, 開口埋口都話乜Q “健康使用” Internet, 佢認為咁樣係好理所當然既事, 所以仲好理直氣壯咁支持, 最好仲要ISP交出佢地有乜野客人資料, 邊個有18歲以下成員.

    (話時話, ISP 邊有keep 呢d record 架, 最多只有登記人個DOB, 再一次証明 IT 膠人根本唔認識 IT 業界)

    只不過係, 正如你所講, 呢個唔係大部份業界所支持的事情.

    面對這些問題, 除左係度X佢之外, 我地仲可以做d乜呢?

  • martinoei 黃世澤

    To SM:

    我會就呢件事,聯絡Charles Mok同其他業界人士,以及爭取業界同長毛聯手打呢場仗。

    政府呢鋪係捉中泛民當中一些潔癖心理,唔敢出嚟打呢場仗嚟偷雞。如果政府夾粗嚟,最壞打算係提早動員群眾遊行,同埋呼籲民眾支持社民連搞議事癱瘓。

  • 香港人幾時變左BB仔, 要香港政府”指導”上網?
    呢D有冇違基本法?言論自由?

    又好似某D討論區, 有三級地帶的, 一部分列為「不良網頁名單」,會累成成個forum “一鑊熟”?

    仲有,如果有外國網站被列為「不良網頁名單」,佢地都唔會有有效的上訴機制…起碼唔會有外國網站負責人長途跋涉去香港上訴…

  • 唔止係防火長城,佢講呢句野,真頭好似講緊實名上網制﹕

    「網上難以核實身分,要過瀘機制有效,必需要得到互聯網供應商的配合,提供到哪些是十八歲以下的用戶或家庭」,才可以落實措施。」

  • 我想抗爭之餘, 也應該開始學習使用 tor了.

    的確是規避器件, 但是, 沒有人賣給我們. 夠膽就立法禁止使用 tor丫笨!

    [所以世澤兄見到我的 IP古靈精怪的話, 請別見怪. 而我亦在 wp登記了戶口了.]

  • Doesn’t this administration has better things to do? What good would this issue do to the daily lives of the HK citizens? What a waste of hiring another parrot at a monthly salary of HK$200,000+ ?

  • [...] criticizes that all the suggestions imply an introduction of Great Fire Wall in Hong K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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