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discuss已經成為非討伐不可的forum。
膠登的Victor雖然經常bam人bam得好膠,系統都好膠,但膠登果種膠,已經成為一種特色。而Victor日日被人恥笑都無乜所謂,言論都還算自由開放。
discuss係乜?共狗人身攻擊,板主唔理,由得hksmart、1生何求、幪面超人、samsonfok呢一眾福佳發膠風,但唔知點解無人扣佢地分。較早前,有班友去銀行板批評銀行收數手法,全部被bam,究竟呢啲係乜討論區嚟㗎。咁樣管嘅討論區,不如執咗佢吧。
如果有人可以發動大軍,討伐discuss,只要手段合法,我相信大把人樂觀其成,送呢班小朋友一程。
2 Comments
December 13, 2007 at 3:43 am
http://space.uwants.com/index.php/641599/action_viewspace_itemid_230380
結論:沒有所謂的合法方法,在論壇內,規矩是對方定的,你只有支持或反對;在論壇外,誰管你了,這是香港人性格。
所以,我現時的策略是支持它的對手,只因能力不夠,不然自己建一個論壇嘗試取代它。
網誌和論壇是有根本分別,但有互補作用的。
December 13, 2007 at 4:18 am
我指的合法,是不干犯任何刑事法規下的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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